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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0月26日电/10月26日公布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原来的“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目标和“三不愁、四保障”标准,调整为“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并调整了2017年—2020年脱贫攻坚滚动计划,与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新纳入建档立卡2106户8438人,清退1100户3511人。规范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人均收入计算方法,防止出现错退、早退、漏退。精准做好“两项制度”衔接,集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消9个贫困县(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3065户9352人。研究制定《2018年贫困县脱贫退出实施方案》,对今年拟出列的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退出精准。三是多次召开扶贫攻坚推进会和特色产业发展暨产业扶贫现场会,将贫困县区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制定《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我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规划(2018—2020年)》,为200个贫困村安排了一批专项资金。认真解决一些养殖圈棚空置浪费等突出问题,开展搬迁安置房空置排查行动。四是对全区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结余滞留情况进行2次专项督查,向全区下发整改通报,约谈了11个县(区)。集中排查扶贫资金闲置滞留问题,加强扶贫审计工作。五是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石泰峰同志已带头完成遍访任务,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正在抓紧落实,年内全部完成。召开闽宁协作联席会议,加大对闽宁签订协议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结对县(区)对接沟通。加大资金整合支持力度,着力解决闽宁镇各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不均衡问题。六是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召开全区第一书记和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会议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干部驻村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调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10名,增派驻村干部850人。七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梳理出485个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430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8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先后8次对18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