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管人”务求断根
今年8月,黄女士收到黄陂区工商局的行政指导警示书,称其将位于盘龙城歌林花园小区的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要求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黄女士与丈夫随后来到盘龙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与租户解除租赁合同,并重新签订《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拒绝传销承诺书》。
“对这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东,第一次我们会予以行政警告;两次以上的,将依法处以5万至50万元罚款。”盘龙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冯盼说。
房屋是传销人员生存的根基,也是打传的关键。武汉市坚持“以房管人”,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行“两书一备案”制度,即《治安责任保证书》《拒绝传销承诺书》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2016年以来,盘龙城流管中心多次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开展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简化房屋租赁办事程序——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投资房类型的房东适当放宽委托手续,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对年龄较大和行动不便的房东或者承租人,代为收件和发放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为了提升“两书一备案”签订率,黄陂区打传办还招募3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合社区网格员进行入户调查。“社区在开具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时,需要对方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李生疆说。
冯盼告诉记者,对已被查处的涉传出租屋,将派专人固守,巩固打击成果,同时从严管控出租屋及中介机构“黑户”,以信用机制约束传销人员的入住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