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9日电/“鹿山街道新祥村总支部委员沈建平,党员汪雪金、沈中校违规收受征地企业礼品礼金……”日前,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鹿山街道新祥村村干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问题。
事情要从新祥村开展大山顶石矿开采的政策处理工作说起。当时,新祥村成立了征地协调小组,由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沈建平担任组长,党员汪雪金、沈中校担任成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某被征地企业所送烟酒和礼金,其中沈建平、汪雪金分别收受财物价值16450元,沈中校收受财物价值6450元。2018年9月18日,沈建平、汪雪金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沈中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人收受的财物被追缴。
“其实我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至于礼金我也不缺这点钱,当时觉得马上回绝人家面子上过不去,还有贪念作祟,认为帮过忙拿点也应该的,作为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我是真不应该啊!”沈建平悔恨地说。“因为长期缺乏学习,造成党性觉悟降低,思想观念淡薄,觉得反正是退了职的老干部,收点礼品没事的,没人会注意到我。”汪雪金事后也很后悔。
“从沈建平等同志的违纪问题不难看出,为企业提供拆迁、安置、征地、政策处理等工作涉及重大利益,是党员干部受‘围猎’的主要节点。节点也是‘考点’,但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还不深,认为反腐倡廉工作离我们还很远,仍心存侥幸。”鹿山街道纪工委书记周益强表示。
新祥村的问题被查处幷通报后,鹿山街道各村干部触动都很大。“对农村党员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执纪尺度是一致的,只要手中握有一点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党员干部要吸取沈建平等同志的教训,敬畏纪律底线,不能怀着侥幸心理,贪图小便宜。”周益强表示。
此后,鹿山街道党工委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案情通报会进行警示教育,督促新祥村党总支认真整改,要求其他各村社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通报会上,街道纪工委表态:今后将继续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志明表示,要把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建章立规、监督落实相结合,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全面推进“干部清正、村务清爽、社会清朗、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的“清廉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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