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发生于三年前的2月9日,毕慧芬当时在西洋菜南街与豉油街交界从行人路掘砖交给“志同道合”的人掷向警方;其后到豉油街近弥敦道交界,将纸皮箱掷入火堆。毕慧芬受审时辩称,她只是“帮手”掘砖及“清除垃圾”,因为“冇理由要清洁工人辛苦去执”。练官裁决时直言,其辩解“不合情理得令人失笑”。
警方有组织及罪案科高级督察刘俊彪昨于法院外回应本案判决,他表示警方尊重及欢迎法庭判决,认为判决已向社会发出明确讯息,任何人使用暴力表达诉求都必须负上刑责。刘俊彪续指,根据法庭判决,被告人即使没有作出一些实际袭击警务人员的行为,但只要被告人联同其他参与者有共同目的地作出破坏公众秩序、扰乱社会安宁的行为,已属同类犯罪,法庭也会将各人一视同仁处理。
(来源:大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