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人们只能无所作为。实际上,任何两个国家之间的和平协议都必然以某种程度的信息公开和共享为前提。因此,一条可能的路径是在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问题的领域,通过国家间双边或者多边的谈判,制订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条约或者宪章,在成员国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对其在信息公开与共享方面提出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要求。当然,在这方面国际社会实际上已经有《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但这个组织法的问题就在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所以,未来国际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机制建设的问题。
第五,必须建立有效的国际防控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合作主要限于政府之间进行。这种合作方式从结构上就难以消除各国存在追逐利益和规避风险的动机。在此问题上,国家主权的维护和国际机制的有效运行之间实际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并没有太多可以回旋的余地,这一点已经由欧洲联盟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各国必须意识到,既然人类进入全球化时代以后,未来面临的风险已经不再可能由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应对,而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加以解决,那么在某些特定领域的主权让渡就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因为这是唯一一种能够在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之间达成平衡的出路。
国家对国际机制的主权让渡要落到实处,最根本的方式是由相关国际组织建立起它们自己的执行机构和司法机构,并且与成员国的官僚行政机构保持相对独立,这样国际机制才不至于沦落成为“橡皮图章”。当然,国际机制的执行机构和司法机构与成员国政府之间必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矛盾和冲突,这一点同样为欧盟的历史所证明。但欧盟能够走到今天,就在于它没有回避这些矛盾和冲突,也没有停止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人类被划分为主权国家,这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只是短短几百年间的事,这种政治组织不可能不做任何调整持续到永远。
总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发,暴露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公共安全危机方面存在的各种观念性和制度性的缺陷。面对这一重大危机,各国相互指责既没有意义,也无助于解决问题。同时,各国也不可能通过闭关锁国而在未来独善其身。相反,通过总结此次危机提供的经验和教训,诊断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各国真诚的意愿对其一点一点地加以改进,才是人类面向未来的正确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