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4日电/网评:家暴诉离被驳回,“用心良苦”?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丁慎毅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书,在该案件当中,陕西一女子称结婚40年常被丈夫打骂,忍到三个子女成年后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生活40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双方互谅沟通仍是一个美满的家庭,驳回了女子离婚诉求。(12月12日光明网)
这条消息很快冲上热搜。对于法院的判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支持,网友认为,都已经忍受了大半辈子了,如果能够忍下去,又有谁会去提离婚呢?虽然说“年少夫妻老来伴”,但是有些人的感情确实不好,既然走不到一起,那就不应该强行让两人继续在一起,这样只会造成两个人的不幸。有律师称“法院用心良苦”,同样有律师称“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2019年8月受到广泛关注的“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楼事件”,小燕婚后遭遇三次严重家暴,知道再也忍受不了丈夫殴打,2019年8月13日从二楼跳下。今年6月5日网上立案,到7月28日拿到离婚判决书。可见,“法院用心良苦”,有时真的是好心可能办坏事。
现有的法律虽然给出了五种法定判离的理由即客观标准,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感情已破裂”,这是一个主观标准。在实践层面,法官经常会以“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这种理由来不适用重婚、家暴、吸毒等客观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纠纷”的司法大数据显示,在2014年1月—2016年9月期间,在全国所有离婚纠纷案件中,63%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到了2016年-2017年,这一数字上升到了65.81%。相当于,10件离婚诉讼中至少有6件不给判离。
好在民法典即将实施。对于“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也就是说,与此前的离婚可能要拖几年,民法典实施后,一年就可脱离苦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