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把好DQ关,就是要在制度上确保违反誓言的人可以被立即DQ。目前,关于DQ公职人员的标准已经十分具体明确,需要关注的是执行问题。笔者为此建议通过法律赋予“资格审查委员会”相应权力宣告有关DQ的决定。
笔者认为,把好“三道关”是从管治角度确保“爱国者治港”,而不是单纯从选举角度去考虑输赢的问题,不然会失去焦点。坊间有一个建议是考虑取消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中的区议会席位。因为现时选举委员会第四界别之中,有117席来自“港九各区议会”及“新界各区议会”。由于现届区议会由揽炒派主导,有人担心按照现时制度,117席很大机会落入揽炒派手上,因此要通过改革减少这方面的席位。
笔者认为这种建议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从2016年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情况看,在最终产生的1194个选委会席位中,爱国者阵营合共取得逾870席位,继续保持优势。其次,也应该看到,在2017年的特首选举中,“泛民”方面在行业界别及立法会等范畴拥有325票。在区议会方面,当时全数117席是全由建制派获得的。第三,现在揽炒派夺得过半数区议会议席,且席位更高于上届的建制派,因此未来获得117个名额的可能性很大。但应该看到,随着《条例草案》日后通过,大量不符合资格的人士将被取消参选或就任资格。如果特区政府考虑重新恢复区议员委任制度,爱国者重新超过区议会半数议席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来源:大公报 作者:顾敏康(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华人学术网络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