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资金筹集、住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等方面,也有许多新举措、新动作。所以,说深圳的“第二次房改”具有震撼性和颠覆性,一点也不为过。
众所周知,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1988年就率先在全国推行了住房市场化改革。正是深圳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才有了今天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格局。但是,由于此后在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没有能够完全到位,并在政策的制定方面出现了一些漏洞。因此,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地价和房价的过快上涨,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如资本撤离制造业、多数居民买不起房、开发企业负债沉重、居民个人负债大幅增加等。也正是因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第二次房改”,并再次出台了具有震撼性和颠覆性的政策,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又超前了一步。
为什么说深圳的“第二次房改”又超前了一步呢?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在全国其他城市都还在采用限购、限售、限贷等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的情况下,深圳则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上。因为,按照近年来各地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以及需要吸取的教训,如果能把土地供应方式、住房供应结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能够更加明确地确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子的居住属性。那么,房价就会逐步进入平稳轨道。炒房和过度投资行为,就会在新的住房体系和架构下,自动减少甚至消失。
事实也是,当一座城市的住房,能够形成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和商品房2:2:2:4的比例,把商品房的比例大大压缩,炒作和过度投资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少。即便商品房价格高些,也不会影响整个市场的格局,不会给普通居民的住房问题带来压力。反过来,商品房价格的提升,只要政府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把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公租房、安居房等方面的建设,还能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而允许企事业单位把闲置土地拿出来建设公租房和安居房,还能有效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减轻土地供应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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