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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两岸条例限缩领居住证权益 列优先法案
http://www.CRNTT.com   2018-09-20 10:23:36


陈明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9月20日电/针对中国大陆9月实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台媒报道,陆委会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并列入“立法院”新会期“最优先法案”,修法将采申报登记制度,申领中国大陆居住证的民众回到台湾要补登记,并研议限制申领居住证者担任公职与机敏性职务的权利。对于有“立委”主张的除籍问题,“政院”也定调不予考虑,因为这有可能使台湾民众成为两岸人球,连入境台湾都有问题,从而引发人道危机。

  “立法院”新会期将于21日开议,“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将参加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与执政的民进党“立委”会商“立院”新会期优先法案,“政院”提出新会期的优先法案有117项,其中列为“最优先法案”有42项。

  根据自由时报报道,“政院”官员表示,中国一方面将领居住证的台湾民众界定为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另方面又说领居住证不等同拥有中国户籍,这是要规避台湾两岸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的禁止两岸双重户籍问题,中国的做法是“吃台湾的豆腐”,是统战手法,由于涉及影响“国安”,政府必须修法予以规范。

  至于有“立委”主张若台湾人领有中国大陆居住证,比照现行设有中国户籍、持有中国护照,将注销台湾户籍。“政院”官员说,陆委会已表明没有立即除籍的问题,因为这有可能使台湾民众成为两岸人球,连入境台湾都有问题,从而引发人道危机,不过,没有立即除籍的问题,不代表将来就一定不会除籍。

  “行政院”42项最优先法案,“国安”方面的修法共有4项,一是推出“政院”版两岸关系条例修法,对违法来台投资的中资重罚,最高可罚2500万元(新台币)。二、因应中国大陆居住证新规范的两岸条例修法。三、已提出的两岸条例修法,明订退休高官与退将赴中参加政治性活动管制15年的规范。四、“立院”上会期已提出管制涉密退离职人员出境年限的“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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