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3日电/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制定此办法的初衷本是为了完善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同时也是为了使广大工薪阶层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该办法实施后,其中“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条规定却引发了比较尴尬的情况。
近日以来,一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突然在网络上“火”了。租客想要房东的身份信息去申请住房租金扣除,没想到却遭到了房东的拒绝,并和该租房者算了“一笔账”:“你提供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局掌握了我的信息后就可能会通知我去缴税,你少交100元个税而我却要多交500的房产税。”此类情况还有很多,有的房东甚至还要求租客写“不申报”保证书作为租房的前置条件,来避免自己未来可能要缴纳的所得税。
中国网发表西北政法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舆情评价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马成、侯孟良文章分析,那么,“房租抵个税”究竟能不能真正使租客减负?房东与租客之间这种“你荣我损”的“人民内部矛盾”又该如何化解?
首先要简化“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一规定的申报程序及要求。根据规定,租客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要填报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件以及有关房屋的一些相关信息。而让租客去提供出租人的私人信息以及房屋具体信息是不太现实的,可以改为让租客提供租房合同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子的大体情况等信息以便于租客申报。同时也要简化申报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其次,应尽快出台针对这一问题的具体政策,下调租房收入的所得税率。出租房屋要缴纳税款是应该的事情,但是缴纳的税款不能过多。如果税率过高,那么一方面势必会导致出租方增加租金,反而增加租客的负担,出现“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现象,不能真正为租客减负。另一方面也会打击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积极性,这对租客和房东都会造成利益损失。将租房税率降低,既可以保证租客的利益不受损失,也不会打击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积极性。另外可以先把国内这类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作为试点,如果效果显着,就可以加以改进并推广至全国其他区域。
最后,实施短期税收优惠政策是解决目前房租抵税申报困境的一剂良方。在短期内减征免征房东所要缴纳的房产税、增值税等,促使租客可以更为顺利地从房东处获得信息进行房租抵税的申报。面对租客申报后出租人对于可能要缴纳税款的担忧,推行房屋出租税收减免措施有助于租房市场的稳定,有效避免房屋出租价格出现波动。此举同时也可以完善中国的税收登记管理制度,改变中国庞杂且效率较低的税收制度,更好进行长期的财产税制改革。届时,房东与租客间的矛盾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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