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3日电/国际刑事法院2月1日释放科特迪瓦前总统洛朗·巴博,但要求他不得离开接收他的国家,定期向当地法院或警局报到。
巴博涉嫌在2010年11月科特迪瓦总统选举后的冲突中犯下反人类罪,在荷兰海牙接受羁押7年。
【附加条件】
主审法官奇莱·埃博·奥苏吉1日宣布释放巴博和共同被告、科特迪瓦前青年部长、前巴博阵营“青年爱国者”组织领导人夏尔·布莱·古德,后续将把他们送往愿意接收他们的国家。
巴博的律师海尔特·让·克诺普斯说:“在羁押中心等了两个星期,法院的判决让人松了口气……无罪的人不应再受羁押。”
国际刑事法院1月15日裁定,巴博和古德反人类罪名不成立,应予立即释放。检方反对裁决结果,要求法院为释放附加条件,两人因而继续受押,直至1日获释。
奥苏吉说,应当有条件释放巴博,以“保护(诉讼)程序的完整性”。
国际刑事法院一名发言人同一天说巴博和古德当晚离开位于海牙的羁押中心,没有披露更多细节。
根据法院要求,两人不得在未经法院批准情况下离开接收国、不得就诉讼公开发表言论、不得联系法庭审理证人、每周应向接收国执法机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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