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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维护国家安全是港宪制责任
http://www.CRNTT.com   2020-05-23 12:10:44


 

  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走样、不变形。可见,“一国”的底线原则是不变的,即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基本立场,不存在任何妥协余地,也不存在任何议价空间,这是支撑国家政局稳定性与政策连续性的根基。任何人寄望透过暴力、所谓的“社会运动”挑战国家政治底线,必将影响中央与香港之间的信任,甚至会导致香港民主化进程减缓与自治空间收窄。

  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明确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彰显中央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意志与决心。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表明中央依法治港的思维不断深化拓展,获得内地与港澳社会各界的拥护与支持。国家安全无法外飞地,宪制责任无真空区域。

  持续半年多的“修例风波”及其引发的一系列违法暴力行为,严重挑战宪法、基本法的尊严,冲击香港法治底线,中央始终坚定、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采取及时有力措施应对处置,为香港社会繁荣稳定保驾护航。正如古人所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国家安全立法作为保障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的基本方式,亦是香港法治体系的重要部分。

  宪法与基本法在香港特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既是对国家主权、领土、安全的明确肯定,也是对分裂国家、民族分离、“香港独立”的绝对否定,它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提供最基本的法理依据。根据基本法第23条立法精神,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是推动香港民主政制向前发展的重要条件。

  为了照顾香港的历史与现实,基本法以“应自行立法”条文表述要求香港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诉求。即是说,中央授权香港特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遵循基本法23条的明文规定,自主进行立法启动的准备、条文规范的细化、惩罚方式的选择、法律漏洞的弥补等方面工作,同时,整个立法的过程及其实施需要接受中央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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