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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视频讲话(图片来自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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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强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拥有宪制权力及责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国家安全法律。将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已结合香港特区具体情况,并将根据《基本法》在香港公布实施。法律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些罪行在法律中会有明确定义。法律只针对极少数违法的人,而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基本权利和自由将受到保障。
林郑月娥称,立法体现了重要的法律原则,例如无罪推定和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而且没有追溯力。除了极少数的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法律所订的罪行行使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和律政司及独立司法机构将分别负责进行调查、检控和裁决,包括终审。这项法律不会影响香港享负盛名的司法独立,不会影响受《基本法》及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护的个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集会、示威和游行自由。简而言之,立法不会影响“一国两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
林郑月娥说,香港是一个自由和多元的社会,我们尊重不同意见,擅于凝聚共识;但是“一国”原则不容争辩,亦无任何妥协空间,因为没有“一国”,“两制”将无立足之地,香港的稳定与繁荣将备受威胁。对于那些敌视立法的外国政府或政客,他们那“双重标准”的取态着实令人失望。“所有指控中国的国家本身均有就国家安全立法,我们看不到为什么只有中国不可以制定国家安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每一寸领土和每一个国民。”她亦促请国际社会尊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尊重港人对稳定与和谐的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