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租者置其屋”计划,朱家健认为该计划只是让某部分福利既得者再次取得额外的双重福利,违反计划原意,也与房屋原用途有一定冲突。公屋单位流入市场,也可能会打乱私营房屋市场的价格和供求。他提出,要进一步限制“租者置其屋”单位的转售条件,如指定买家资格、补足额外地价和和增加禁售年期等。
从长远来看,朱家健建议,公屋单位的租金除了考虑面积、地区,也要考虑其位置是否与地铁枢纽连接。“市区”和“扩展市区”对公屋需要被重新定义,同时租金也要与通胀、私楼的某个拆让租值挂钩。他表示,公屋增加租金是在所难免,现有租户要平衡考虑租金、承担能力、市场需求、生活质素等因素,可以选择迁出单位,从而加快公屋流转。而长者则应被单独安排等候安置上楼,“宽敞户”应在指定时间内交回单位。此外,公屋租户须作出书面声明,交代是否在内地和海外持有物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