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0月28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是非集”专栏说,“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 对“中天”电视台可能做出撤照或换照的处分,日前举行听证会。但不论结果如何,对“中天”都构成强制性的实质处分。
NCC虽是独立机构,但组织“独立”于行政院之下,其权力就是行政权,有着受法律保障的执行权。媒体在民主政治中称为“第四权”,它反映民意,也监督权力使用者。竟有受监督者可处分监督者,甚至要去之而后快,也轻而易举,NCC的权力,大矣哉!
NCC所指“中天”违规事宜,仔细观察,台湾各媒体,不论是电子媒体与平面媒体,其实大家都有着违规纪录,区别在次数、比例,但民间认为NCC对中天处分不当,不是“中天”犯了多少错,而是所犯之“错”触犯了执政党政策,这等于是否定了“第四权”受宪法所赋予的功能,则所谓“言论自由”不啻是行政权的随附组织。
如果NCC认真做它应做之事,即使自以为负有“国安”责任,则对所有媒体,理应一视同仁,此次对“中天”处分事件,也应以相同的标准检验别的媒体。六年一次的换照恰如“体检”,对检查的身体一视同仁,小病小治,大病大治,病情严重有危害身体之虞,就得住院动手术。
这也像学生考试,试卷题目相同,凭答案的准确与否给分数。出题者,监考者不允泄题,不许存有任何私心。必须严格执行,那么六年一次换照,才有公平可言。
在“中天”撤照或换照风波中许多人提到媒体中的“三民自”三家媒体,无可讳言,他们是“绿媒”,不论民进党是执政党或在野党,他们一贯支持民进党,也一致支持台独。更“巧合”的是,NCC成员大多数“反红”、“反蓝”,在这种客观因素结合下,“中天”成为行政权及某种意识形态所不容,经营中所遭遇的多种阻碍,便可想而知。
中天若撤照,从此便无中天,若换照,就得从头做起,传说它现在的52频道会被移到非新闻台所谓的“蛋黄区”,呜呼中天,呜乎台湾的新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