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刘昆昨日表示,下一步,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
张依群表示,我国地方隐性债务长期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会因为隐性特征而消失,很多债务由于隐性其项目资金来源、用途、利率、还款、时限等诸多情况不被外界所知,之所以隐性意味着这些债务状况复杂,风险普遍较高。因此,管理隐性债务,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二是进行分类,隔离管理;三是因债施策,因地制宜;四是通过置换、偿还等措施逐步化解。
(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