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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团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郑羿菲摄) |
黄国昌会后接受媒体访问表示,第一,“司法院”“宪法”法庭给“立法院”的函非常的奇怪,“立法院”作为相对机关,竟然没有邀请“立法院”的机关代表,只有诉讼代理人,这完全违反过去申请“释宪”时的惯例,要遵守正当法律程序的“宪法”法庭,竟连机关代理人的听审权都剥夺。
黄国昌说,第二,今天“立法院”才要讨论谁当诉讼代理人,到10日开庭剩下几天,协商讨论出了人选后,还得问人家愿不愿意,即使周末都加班,也只剩下4天可以准备,“宪法”法庭是以为那些律师都整天没事做,接下来4天全都是空档?以“宪法”法庭的高度,这就是所谓的正当法律程序吗?
黄国昌指出,4个宪政机关申请“释宪”,包括“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每个机关都可以请3位律师,“宪法”法庭要将4个案子合并审理、辩论,为何“立法院”委任的诉讼代理人只有3个?是要逼“立法院”3个诉讼代理人,去对抗12个律师、4个律师团队吗?这符合“宪法”法庭的正当法律程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