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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贪案上午宣判!媒体涌入地院
http://www.CRNTT.com   2024-07-26 10:52:22


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26日上午11点将宣判结果,大批电视台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连线报导。(中评社 郑羿菲摄)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约新台币46万元,被台北地检署依贪污罪、伪造文书罪起诉。高虹安涉贪案件的其余4名被告中,3名助理已认罪,包括绰号“小兔”的前帐房兼行政主任黄惠玟、高办主任陈奂宇、公关主任陈昱恺,而绰号“水母”的前公关主任王郁文则坚不认罪,力挺高虹安到底。

  台北地院审理期间,高虹安在庭讯时自认,此案是有道德瑕疵,但是否可上升到贪污的7年重罪?若合议庭判她伪造文书有罪,对她是很大的教训,但若被判贪污有罪,新竹市长身分就要被停职,而且无从司法救济。

  法律规定,县市首长若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将停止其职务,案件若二审改判无罪,可复职。但判刑确定者,将解职,并于3个月内完成补选,但若剩余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补选,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至任期届满。

  另外,依照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规定,涉犯政治献金法、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停权,端视民众党中央评议委员会的决议。由于高虹安现在是新竹市长公职,因此具有民众党当然中央委员一职,但在2023年9月民众党中评会已决议,对高虹安停权,在判决确定无罪以前,高虹安不得声请恢复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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