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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运鹏专利申请书注明自己国籍为中国。(中评社 杨腾凯摄) |
凌涛指出,2008年郑运鹏选输“立委”就前往中国大陆设立资本额5600万的“鸥业新媒体”,并与中国大陆三大国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进行生意交流。今天要进一步揭露,当时候郑运鹏不止与三大国企合作,郑运鹏2008年还向中国大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提供影音图文信息的移动通讯系统”专利申请,在这份专利申请中,郑运鹏自己是发明人,且大幅引用中兴公司、华为公司的专利,显然郑运鹏对中兴、华为的技术颇为认同,跟他们学到很多东西,这叫不叫出卖自己成为“中共同路人”?
凌涛强调,甚至在这份郑运鹏主动提出来的专利申请中,郑运鹏注明自己住在“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国籍也是“中国”。如果郑运鹏的人生经历可以被检验,那郑运鹏要讲清楚,“中国台湾”与“抗中保台”哪个才是郑运鹏?若这不是事实,郑运鹏可以告他,但他担心郑运鹏会成为法院认证的中共同路人。
游淑慧则表示,2008年民进党下台后,许多“台湾价值”都跑到中国大陆去实现,人民币、新台币都要,这就是民进党,在台湾打着抗中保台的诉求,保到台湾越来越危险。
游淑慧强调,郑运鹏应该交代目前在大陆还有没有别的生意?当年的专利有没有过期?专利在大陆衍生的商业利益如何?有没有列入财产申报?赚人民币不是罪恶,但民进党把它说成是罪恶,希望桃园市民能检验这些双标的政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