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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下一城 “立院”人事同意权记名投票二读
http://www.CRNTT.com   2024-05-21 16:30:37


蓝委站在主席台附近举手表决。(中评社 杨腾凯摄)
  中评社台北5月21日电(记者 杨腾凯)“立法院”院会今日继续审查“立法院”改革相关法案,下午第一个处理的法案为涉及“立法院”人事同意权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9条修正案,最后中国国民党团、台湾民众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经表决后获得二读通过,“立院”人事同意权由不记名投票改为记名投票。

  除了不记名投票改为记名投票外,修正通过的新版本也增加必须举行公听会的规定,邀集相关学者专家、公民团体及社会公正人士共同参与审查,最后人事案再交由院会表决。

  “立法院”拥有的人事同意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长、大法官;“考试院”正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院”正副院长、“监察委员”、审计长;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正副主委、委员;“中选会”正副主委、“中选会”委员以及“检察总长”。

  目前“立法院”改革相关法案已有三条获得二读通过,除了人事同意权的修正外,还包括“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以及涉及“藐视‘国会’罪”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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