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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今天回呛国民党不懂法,罢免韩国瑜是要改选“院长”。(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31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天再度受访回应罢免“立法院长”韩国瑜议题,他指出,国民党法律都不懂吗?罢免“立法院院长”当然是由“立委”来罢免,“立法院”三分之二“立委”就可以罢免,不是民间来罢免。过去是二分之一,但是在施明德和刘松藩竞选“院长”的时候差一票,所以国民党把“立法院正副院长”罢免改成三分之二。
不过,以目前“立法院”席次,民进党仅有51席未过半,就算加上台湾民众党8席,仅有59席。总席次113席,若全部“立委”都出席,要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也就是76席通过,才能把韩国瑜拉下来,进行“立法院长”改选。
媒体询问韩国瑜是不分区“立委”,要怎么罢免,如果可以罢免韩国瑜的话,要依照什么法律?
柯建铭回呛说,国民党懂得法律吗?罢免“立法院院长”是由“立法委员”来罢免,“立法院”三分之二就可以罢免,不是民间来罢免,过去是二分之一,但是在施明德和刘松藩竞选“立法院长”的时候差一票,所以国民党把“立法院正副院长”罢免改成三分之二。
根据““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第8条规定,“院长、副院长”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提议,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得予以改选;其任期至原任之任期届满为止。
柯建铭强调,他为什么说要罢免韩国瑜,因为韩应该依“宪法”还有依法来做事情,一个违法、“违宪”的“院长”,坦白讲当“院长”是不够格的,为什么呢?“宪法”72条规定得很清楚,“立法院”法律案通过以后,你就要送“总统府”、你就要送“行政院”,“总统”10日内要公布,就是如此。“宪法”72条写得这么清楚,那为什么三读通过的法案可以扣住不送出“立法院”呢?理由就是说有两位召委,内政的徐欣莹、财政的陈玉珍,她们来函表示,不可以送出来,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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