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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学运领袖魏扬(右一)。(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28日电/太阳花学运成员2014年3月23日期间发生“323攻占“行政院”案,魏扬等21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等罪,一审当时判决10人无罪、11人有罪。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魏扬有罪,处4月有期徒刑,多位原本无罪的被告也改判2月到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至于陈建斌、黄国阳等8人涉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3月到5月刑期;许顺治与李冠伶因共同损坏员警掌管的铁拒马等公物,各被判4月刑期;黄茂吉则是与民众共同损坏“行政院”大门,且累犯,处有期徒刑5月,皆得易科罚金。经检方及被告上诉,高院受理开庭,今天进行二审宣判。
太阳花学运领袖魏扬的母亲就是“促转会”代理主委杨翠。据媒体报道,“行政院长”苏贞昌本周将提名杨翠为主委。
2014年3月18日晚上,以大学生为主的反服贸群众突破封锁线,占领“立法院”,5天后“行政院”也被攻占,是政府迁台以来“行政院”首度遭大规模攻击。检方事后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侵入住居等罪嫌,陆续起诉132人,“行政院”前院长林全上任后对126人撤告,但被撤告者中仍有21人涉非告诉乃论罪。
台北地方法院在2017年4月10日一审宣判,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扬等8人,当时的言论在主观上难认定具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因此无罪,另有2人被诉加重窃盗罪也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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