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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0-05-15 09:19:51


 

  3.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冯绍洪等人失职失责,违规发放困难补助问题。2010年,河北区建昌道街道福桥里社区居民王某某因承揽街道装修业务结识时任建昌道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朱福海,并通过朱福海先后结识时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冯绍洪,时任社区工作科科长何慧兰、副科长王宝东、九级职员刘尚超。2011年9月,朱福海担任居民科科长后,王某某向该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朱福海明知王某某收入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仍予以审核并于同年11月经冯绍洪批准,通过此申请。2014年,冯绍洪曾接到王某某家庭违规享受低保的反映,经查情况属实,但仍未予停发。何慧兰、王宝东、刘尚超在负责低保救助工作期间,明知王某某家庭收入不符合低保条件,仍未提出异议,继续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11年11月至2018年9月,王某某一家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困难补助共计13.5万余元。2020年1月,冯绍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4月,朱福海、何慧兰、王宝东、刘尚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滨海新区原商务委商业服务处调研员王宝宏、副主任科员张利在办理举报案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天津市原商务委向滨海新区原商务委交办汽车销售有关问题举报案件389件,要求滨海新区原商务委依法协调办理。截至2019年11月,该单位商业服务处作为负责汽车类行业执法检查的职能处室,仅对其中107件进行处置,导致被群众多次举报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诈骗、强迫交易等涉恶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间,王宝宏主持该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案件处置工作推动不力,漠视群众利益诉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举报件查办具体工作的副主任科员张利工作作风拖沓,处置案件效率不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王宝宏、张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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