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笔者还注意到,在新一期的人权行动计划中,涉及国际合作领域的标题发生了变化,用“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提法替代了上一期计划中“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提法,这可谓是本期人权行动计划的又一亮点。
在笔者看来,这个提法上的改变背后大有深意。在百年变局和世界疫情交织叠加的情况下,全球人权状况面临严峻挑战,人权赤字持续扩大。疫情冲击了全球的人权事业,特别是健康权和发展权受到严重的损害。在这个背景之下,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呼声愈加高涨,发展中国家期待中国发挥引领作用,中国的人权理念也在不断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综上,笔者认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呈现出的上述两大亮点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和国际性。
所谓“时代性”主要表现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是中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元年。随着国家综合实力越来越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参与是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必行之事,也是中国应该肩负起的责任和担当。这是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为自己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所谓“国际性”主要表现在,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参与都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仅是回应新时代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更是对全人类负责的表现。而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则是在当下世界面临人权赤字的背景下,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笔者认为,作为未来五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白皮书,《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不仅为中国人权事业指明了方向,更划出了重点,值得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多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