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据科技日报报导,海洋大约覆盖了地球表面的71%,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储能系统。海洋能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开发潜力大、可持续利用、绿色清洁等优势。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摸清家底 前瞻布局
海洋能包括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海洋能资源禀赋好,待开发潜力大。沿海省份电力尤其是绿电需求大,海洋能靠近负荷中心,在未来陆地资源日趋紧张情况下,海洋能开发利用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用能短缺以及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的发展原则,要求分类分区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和潜力核算,明晰资源分布,立足资源禀赋条件,适度前瞻预留发展空间,提升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说:“自然资源部将分类组织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深入研究资源分布规律、资源评价等问题,科学核算我国资源开发潜力,建设海洋能资源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在优化开发利用布局方面,自然资源部将积极鼓励沿海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加强要素保障,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
潘慧敏介绍,国家能源局正联合相关部门在浙江等地试点开展海洋能资源普查,指导沿海省份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等要素需求保障。
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指导意见》着重从各能种的规模化示范工程进行布局,包括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推进波浪能规模化利用、支持温差能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海岛多能互补应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