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媒体曝出“九省市高中名校学生论文涉嫌造假,或涉自主招生黑幕”,便是一个深化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重要警示信号,它表明在高考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则,弥补制度漏洞。
当前,我国经济、教育等总体发展存在较大的城乡、地区和阶层差异,若“过快”地弱化统一高考的地位,或“过重”地强调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的作用,无疑会形成新的高考壁垒,包括城乡壁垒、地区壁垒和阶层壁垒。因而,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应注意把握推行的速度与规模。
此外,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强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一原本良善的改革动机,在“理性人”的选择下,导致浙江新高考出现物理科目选考人数“断崖式”下降的问题,引起物理学界和教育界的普遍担忧。种种迹象表明,伴随高考制度现代性的增强,也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弊病。
当然,高考制度现代化关涉教育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建设全局,不能因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现代化陷阱”,而裹足不前,反对改革。相反,应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坚定渐进而稳妥地改革。
展望未来,高考制度必须通过新一轮综合改革做到三个相适应:一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相适应,进一步推进招考分离,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考试机构实施考试、考生诚信高考、高校自主招生、社会依法监督的高校招生机制;二是与即将到来的高等教育普及化人才选拔格局相适应,进一步推进多元入学,完善因校制宜、分类考试、综合评价、个性化招生的高校招生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入学需求;三是与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基本性质相适应,进一步促进高考公平,完善加分政策和弱势群体入学政策,加强教育考试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高考利益。
总之,高考制度现代化的目标既包括高考制度设计的合理化安排,也包括高考制度实践的功能性要求,它是国家建设、社会变革、教育改革以及人的发展对高考制度改革的综合诉求,其根本任务是服务与促进学生发展,最终实现高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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