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当晚发出多次警告无效,在行动中曾施放催泪弹、橡胶弹等,共拘捕两名分别30岁和51岁男子,涉嫌袭警、非法集结和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用具。
警方事后发现停车场2楼的消防警钟被人打烂鸣响,消防员在午夜零时55分到场处理。数分钟后,消防员得悉有人堕楼受伤,与此同时,警员才由广明苑地面车辆出入口进入停车场,直至2楼才得知有人堕楼,换言之,警员是在该男生堕楼受伤后才到场,所谓“被防暴警追捕堕楼”之说不攻自破。
催泪弹与伤者相距120米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警司胡家欣表示,重案组根据调查和综合消防处人员提供的资料,相信事主在当晚午夜零时45分至1时之间的15分钟内堕楼,警方当时在唐俊街发射催泪弹的位置,与事主堕楼位置至少相距120米,同时有另一队支援防暴警在宝康街戒备,但并无发射催泪弹及驱散。
疑误以为越墙后有平台
而事主堕楼的停车场2楼平台接近宝康街,而该停车场的设计较特别,即2楼有一幅分隔泊车位和行人通道的矮墙,而在3楼也有同样矮墙,如由3楼矮墙向外望,景观与2楼一样,但其实3楼 墙外并无平台,不排除事主当时在3楼停车场,误将3楼当作2楼有平台,跨越矮墙后不幸堕至2楼。
警方事后翻查大量闭路电视,但可惜因角度问题,无闭路电视拍摄到事主堕楼过程,但会继续翻查附近闭路电视和寻找目击者,呼吁司机和居民提供资料,希望可还原真相。
(来源: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