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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宗农产品调控不宜直接干预价格
http://www.CRNTT.com   2020-12-15 11:22:32


 
  产地集中、分散种植、库存销售的特点,导致小宗农产品价格天然波动较大。6月份至8月份是新蒜上市期,也是大蒜的休眠期,可在室温下安全储存。从9月份起,大蒜无法正常保存,蒜农必须在8月底前将全部大蒜出售给经纪人,放到储存商的冷库。因为库存量已定,9月份至来年5月份间决定蒜价的主要因素是市场销售情况,储存商间的博弈影响了价格走势。

  因此,有必要从稳定生产能力、促进均衡上市入手,建立健全小宗农产品市场运行调控制度。

  明确目标,兼顾农民市民利益。市场调控的政策取向应聚焦促进市场均衡,对农产品价格不过多干预。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往往“调高”不“调低”,调控预案只在价格暴涨时启动。殊不知,价格暴跌必然影响来年的种植积极性,从而导致此后的报复性上涨。可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合理收益不可偏废。

  明确方式,探索目标价格制度。蔬菜大省山东已试点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各地不妨探索小宗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将价格和补贴分离,在价格过低时补贴农民,在价格过高时补贴市民。目标价格可参照前3年集中上市期的平均收购价。在价格低时,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参保农户赔付价格跌幅部分;在价格高时,政府采取发放涨价补贴等方式,减少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明确重点,做大做强专业农户。农产品产销信息不对称,市场预警体系不完善,导致农民“看不见、用不上”生产信息,是盲目跟风种植的根本原因。要尽快建立面向主产区农户的农业信息服务发布系统,合理引导种植户和市场预期,在获取信息和储藏两方面壮大农户力量。当然,从长远看,还要靠生产条件改善、贮藏设施技术提高等,这是个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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