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为总统、副总统、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和能源部长。此外,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司法部长、国土安全部长、美国驻联合国代表、白宫办公厅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国安顾问)、白宫科技办主任,以及美国国际开发署署长。国家情报总监、美军参联会主席、中央情报局局长应以顾问身分出席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统的法律顾问和副顾问、国安会法律顾问应受邀出席每次会议。首席副国安顾问应出席每次会议并担任秘书。
鉴于国安会议涉及面广,备忘录规定,国安会的常规参加者还应包括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部长、环保署长、管理与预算办主任、贸易代表、国家网络主任、总统的经济政策助理、国内政策助理、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总统的国土安全助理、负责网络安全和新兴技术的副国安顾问、负责国际经济事务的副国安顾问、新冠应对协调员、气候变化总统特使等。其它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受邀参会。
备忘录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国家安全顾问在总统的指导下,与其他NSC成员协商,负责确定议程,确保提前准备必要的文件,并及时记录和传达NSC的行动和总统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