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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桂:治港讲政治 林郑任内要做三件大事
http://www.CRNTT.com   2021-08-13 00:20:07


由中评智库基金会、中国评论通讯社主办的“思想者论坛:大变局下香港面临的主要挑战与应对思路”日前在中评社香港总部举行(中评社图片)
  
   
  “有关《基本法》23条立法,势在必行,应在这一届政府的任期内完成,不能拖、不必拖。”陈耀桂说,《香港国安法》历时不足一个半月就制定通过,“完善选举制度”的立法20天时间就完成,英国最近检讨《国安法》也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另外,《基本法》23条在2003年就曾经上过立法会,条例草案已相当完整,现届立法会还有近半年任期,议会里大多数是建制派议员,舆论也认为是时候立法,还有《香港国安法》作后盾,这是《基本法》23条立法的有利条件、时机。

  保安局长邓炳强7月7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时提到,因应对上一次筹划23条立法至今,其间发生太多事情,特别是由2019年至今,社会上发生很多暴力事件,甚或一些针对国家安全的事件,当局会因应最新发展,审视法例应如何处理,亦会谘询公众。陈耀桂认为,政府就重大立法进行公众谘询,是一贯做法,是有需要的。不过,因应当前形势及社会气氛,政府应先提出建议,不做全开放式、无方向的咨询。民粹泛滥,真理绝非愈辩愈明。

  陈耀桂指出,尽快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其一是履行香港的宪制责任;其二,填补《香港国安法》余下的不足。《香港国安法》针对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基本法》23条订明七大宗罪行,包括颠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组织干预本地政治事务及本地组织与外国组织有联系等。《香港国安法》处理了4类国家安全罪行,《基本法》23条应配合形势发展,订立更严厉的条文,以应付最极端的情况。

  陈耀桂续指,《香港国安法》的震慑作用立竿见影。同样的,《基本法》23条立法一旦完成,将有利香港进一步走出“黑暴”,有利香港对国家安全事宜的处理。目前一些充任反中乱港重要平台的组织,还在蛊惑人心,不时挑战国家安全底线。社会有很强烈的声音要求政府对乱港势力所作所为全面清算,除恶务尽,绥靖、和稀泥、姑息、妥协,都不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陈耀桂表示,即将进行的三场选举,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重要一步。中央的要求是将反中乱港者彻底逐出治港者队伍,将他们排除在外。全国政协副主席、港澳办主任夏宝龙7月16日对坚定爱国者提出5项标准,同时提到治港者不仅要想干事,还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三场选举能否选出合格的治港者,关乎香港能否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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