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制订《台湾基本法》,全面部署祖国统一后对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方针政策,提纲挈领式宏观反映出各行各业的发展趋势及走向。当务之急在于如何争取台湾民众对中国公民的身份认同,除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供各种优惠便利也必不可少。例如,已经长期居住在祖国内地的台商台生台配偶等台胞,由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上升为颁发同内地居民完全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凭此证件可享受一系列的国民待遇,享有同内地公民看齐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就读及就业、银行开户等金融服务、开办公司商业登记、税收及工商管理、社保养老等。
其次,将此行之有效的方法扩展套用到居住在台澎金马地区的民众,令其方便赴内地走走看看,首次到国内观光旅游的费用一律免付,以便让其认识真实的内地状况。
再次,整个台湾地区的税收不必缴纳给中央财政,可自行制订财政预算案用于发展本地区的民生项目,遭遇天灾时还可向中央财政申请救助;军事防务统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确保领土、领海、领空安全,也不必再花巨款向他国购买昂贵且被淘汰的老旧武器;司法制度基本不变,三级审判法院仍设在原地;外交事务参照港澳做法,外交部特派员公署进驻台湾,处理有关涉外事宜;承认台湾居民的现有财产,外贸结算货币由新台币逐渐过渡到以人民币结算。
方平说,以上蓝图皆建基于承认“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逐步实施,逐渐完善。随着中美等大国博弈角力,台湾理应力戒再度沦为棋子而终成弃子。若岛内有识之士能认清和平统一的潮流,积极配合共谋发展,则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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