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局限于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农商银行等,也涵盖了其他银行机构。“通过金融合力的方式,不仅能调动农信社、农商银行的积极性、主动性,也能通过其他银行机构补齐农村金融的短板,进一步扩大金融供给。”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张珩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除了相关考核机制的逐步完善,部委和商业银行之间的“银政合作”机制的建立也迎来重要突破。农业农村部最近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银政合作”长效机制。莫秀根表示,“银政合作”有利于精准施策。农业农村部是乡村振兴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把握农村产业发展的大方向和全局目标。“银政合作”能够使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政策目标的理解更加透彻,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不过,他也表示,“银政合作”必须明确企业和政府的边界,防范政企合作、特别是数据共享可能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三农”领域获得的资金支持有所增长。据央行数据,2019年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同比增长8.3%,比上年末高2.3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35万亿元,同比多增4103亿元。不过,专家指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有限、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贷款抵押物不足仍是制约我国“三农”发展的金融短板。
“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信社等中小机构与农民更为熟悉,掌握信息较多,但风险承担能力较弱,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水平欠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对此,他建议,可建立政府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财政担保、保险等手段弥补传统农业信贷业务风险。
专家也表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是发展的长久之道。莫秀根表示,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小而分散的经济体,传统面对面的服务模式成本高、效率低。随着经济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推行的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乡村延伸,数字化的普惠金融服务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将数字化创新与农业农村部等政府部门的乡村发展信息相结合,可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其信贷决策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金融机构的服务前景也将随之拓宽。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财务总监王东建议,对县域金融市场精准化细分,按小微、三农和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提供分层服务,同时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发专属场景的贷款产品以及基于农村产权数据的线上信用贷款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