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应该把出席委员降为5分之3,希望3分之2的同意即可,这还是很高的门槛,也不是说有一党可能有过2分之1就可以处理,还是要多数决,但是我们只是预防不会因一党少数杯葛,而无法“修宪”。
陈亭妃表示,至于第二个门槛在公民复决的部分,目前“修宪”版本是一定要有约965万票的同意票才能通过“修宪”,可是蔡英文到目前为止,可能是史上得票最高“总统”,也才得到817万,所以到965万票这种高门槛,几乎是不可能通过任何一个“修宪”案。这个部分是否应该先来讨论。
她认为,“修宪”案在公民复决的部分应由5分之3的公民去投票(选举人总票数),然后有2分之1同意票,那么就可以完成“修宪”,这个门槛也是很高,也不可能因为少数就决定整个“修宪”案,这只是让整个多数民意,不要因为过高门槛而被阻挡“修宪”的意向。
她表示,某些政党不要只有说说而已,一直喊着要“修宪”,如果连门槛都不敢碰、连门槛都不敢提,那根本是假“修宪”,任何一个“修宪”在现在的双高门槛状态之下,要过都很难。
目前“修宪”程序是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4分之1提议,4分之3出席,及出席委员4分之3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