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2日电/据新华社报导,统一登记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共享、统一创新步调。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最新签署的《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面对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市场准入领域将完成四个“统一”。
“我们将建立长三角地区电子营业执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俞培刚说。
根据协议,沪苏浙皖四地还将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服务事项清单,继续完善线上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专区,全面建立长三角地区线下“跨省通办”专窗,这意味着更多事项将可以实现“一地受理、异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