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关部门来说,《意见》是国家在这一特殊时期为其办案提供的有力依据。对于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方式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刑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已有规定。作为常态下的执法依据,这把剑够用了。但在目前这一特殊时期,在守护疫情防控成果的关键时刻,通过出台《意见》为执法再添利器,是必要的。《意见》对办案提出“从严”“及时”的总体要求,同时,以列举方式规定六种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行为应予刑事追究;规定单位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更加细化的规定,让执法标准进一步明晰,避免因执法者认识不一而放纵违法犯罪。
对即将入境者来说,《意见》既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保护。从疫情波及到的国家入境,入境者给中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压力显然存在。即使这样,国家仍以开放姿态欢迎海外同胞和国际友人。对入境者来说,他们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其实幷不多,概括起来就三个字:“听招呼”,履行法律规定的入境义务,让申报就如实申报,让隔离就自觉隔离,但有些人连这都做不到。
作为一种规范,《意见》明确了哪些行为不被容忍、违反法律将付出怎样的代价。对于有以身试法企图的入境者来说,这是一种警示。同时,对入境者来说,只要自觉遵守法定义务,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保证安全,不至于因不了解中国法律要求而承受不利后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意见》又是一种保护。
防止更多“带病”入境的可能,避免疫情在更大范围扩散,《意见》为早日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来源:央视网 特约评论员:李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