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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谈谈中国法律典籍“走出去” 
http://www.CRNTT.com   2020-04-26 11:08:01


 

  小斯当东的译本甫一面世,就引起了西方世界的广泛关注,《爱丁堡评论》《每月评论》《学衡》《亚洲杂志》等知名杂志都刊登了对该译本的积极评价,译者小斯当东也收获了业界的赞扬,被誉为“最懂中国的行家”。不久后,《大清律例》的法语版、意大利语版和西班牙语版也先后转译出版,体现了当时的欧洲急盼了解中国法律的普遍性诉求。

  皇皇法典,一脉相承,《大清律例》也是对前朝遗产的继承与发展,但是更早出现的《唐律疏议》和《大明律》都是近几十年才被译介到西方。《唐律疏议》是完整保存至今最早的中国法典,为中华法系之杰作,目前仅有美国汉学家庄为斯在1979年和1997年分上下两卷将之译出。2005年,美国华裔学者姜永琳完整译出了《大明律》。这三部重要法典的译介,受到了海外的广泛赞誉,是对历史上西方人对中国法律文化碎片化认知的补充和修正,让西方受众更加完整地感受中国传统典章制度所传递出的法律文化和思想。美国学者德克·布迪和克拉伦斯·莫里斯在他们合着的《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中指出,与西方法律相比,中华帝国的法律在某些方面更人性化、更合理。

  不只是法典,中国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在世界上也遥遥领先。《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系统法医学专著,比意大利人菲德利斯写的、西方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还要早350多年。自成书以来,《洗冤集录》先后被介绍到日本、荷兰、法国、英国、德国等地。尽管如此,《洗冤集录》仅存两个版本的英文全译本。1873年,英国汉学家翟里斯根据清朝官员童濂所刊的衍生本《补注洗冤录集证》进行了全文翻译。1981年,美国学者麦克奈特翻译了《洗冤集录》,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由原本翻译的版本。此外,在“走出去”的法律典籍队伍中,还有哲美森的英译《刑案汇览》和高罗佩的荷译《棠阴比事》等。

  不可否认,任何译作都存在历史局限性。经典之所以需要重译,就是为了将历史文化记忆引入新时代的语境中,辅之以全新的理解和阐释,对前人的译作进行必要的修正,从而延续原作不竭的生命力。1994年,美国学者钟威廉将《大清律例》重新译出,才有了这部法典的第二个英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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