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9月23日电/大公报23日社评说,警方昨日宣布,将修订《警察通例》中关于“传媒代表”的定义。新修订下,本地传媒机构需在政府新闻处发布系统登记,其记者资格才被认可。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堵住了香港记协对假记者发证的漏洞,有利于辨别出真假记者。警方此举拨乱反正,是维护新闻自由的及时、必要之举,值得点赞。
社评说,持续大半年的黑暴,将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暴露无遗,假记者泛滥成灾是其中之一。在香港,做“记者”太容易了,只要花几十元在某组织那里买一张记者证,再从商店买一件黄背心披在身上,无论是学生、神父或者一脸稚气的孩子、来历不明的网媒从业者,都可以自称“记者”,大模斯样地出入暴乱现场“采访”。新闻素有“第四权”之谓,记者本来是令人尊重的行业,需要接受专业的训练,但一大群毫无专业背景的人成为“记者”,这是对真正记者的侮辱,对新闻行业的践踏。
假记者滥竽充数还在其次,最可恶是他们在黑暴中扮演的可耻角色。那些假记者置身警方及暴徒之间,其工作不是采访,而是阻挠警方执法,为暴徒争取逃亡时间,亦为被捕者通风报信。有些人穿上黑衣就打砸抢烧,套上黄背心又变回“记者”,两种角色不停转换。说穿了,假记者与暴徒是蛇鼠一窝,记者证及黄背心不过是道具或护身符而已。
社评说,有一张相片令人印象深刻,画面中,一名警察擎枪指向暴徒,警察本人则被一大群“记者”用“长枪短炮”围困,真实地反映了警方执法的困境:不仅要对付穷凶极恶的暴徒,还要应付这群假记者。事实上,这群假记者的镜头一直聚焦于警方的一举一动,从不对准暴徒,根本没有客观平衡可言。在这群人的操弄下,执法的警方变“犯法”,而犯法的暴徒成“英雄”,大量谣言如“831太子站打死人”、“知专少女被抛尸”、“新屋岭强奸案”等,经过这群假记者绘声绘色的编撰及传播,影响恶劣,严重损害警方形象。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人打着“记者”招牌,干着黑暴勾当,为他们发放记者证及为其辩护的记协,应记“大功”。记协与反中乱港传媒同出一源,狼狈为奸,这些年来做下太多丑事,劣迹斑斑,市民都看在眼里。最可笑的是,一个“围威喂”的小圈子组织,公信力是零,凭什么代表业界发放记者证呢?难怪有评论指出,坐视记协发放记者证,这同指望老鼠守粮食、小偷护金库又有何区别?
社评说,新闻自由是香港核心价值之一,但滥用新闻自由就与犯罪不远。记协与假记者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颗毒果,问题到了不能不正视、不能不解决的地步。警方今次果断出手,为“记者”正名,也间接斩断了记协滥权纵容假记者的黑手。事实再次证明,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政府官员敢于作为,就一定能扫除污泥浊水,还香港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