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纪委工作人员,今天找你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回答。同时我们要告知你,说假话、作伪证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你明白了吧。”调查人员向刘某某表明了来意。
“你们村给其他人发放土地流转费的时候都没有写过单据,为什么偏偏会让你打收条?”
“这……”刘某某显然没想到调查人员幷未像刘延双说的那样“走个过场”。
“据我们所知,你只有3亩多一点的承包地,这两笔钱究竟是哪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什么标准发给你的?”调查人员追问。
“我……”刘某某哑口无言,“我还是实话实说吧,其实我一分钱的流转费也没拿到,我写的收条是假的。”
“你为什么要写假收条?”调查人员继续发问。
“前几天刘延双找过我,说让我帮他忙,我根据他说的内容写了2张收条,还摁了手印。他还嘱咐我,如果你们找我了解情况,就让我说收到土地流转费了,还说这是走过场,不会有事的,我要知道这得承担责任,说什么我也不会答应啊。”刘某某有些愤愤不平。
至此,刘延双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事实逐渐明朗。结合调查人员了解到的其它线索,2017年7月14日,经杜郎口镇党委批准幷报茌平县纪委同意,杜郎口镇纪委对刘延双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2年底东大刘村土地流转,其中23.4亩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费是多少钱?这些钱去哪了?”审查人员将刘延双找来进行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