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9日电/人民网评:别让“偶然发现”成为性侵儿童案的破案关键
来源:人民网 作者:彭波
近日,重庆一位女医生接诊7岁女童时,发现其竟然患上了性病。医生追问得知,女童疑似被爷爷性侵。6月17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按照法律程序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赶赴重庆市开展相关调查,并于17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又是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又是“偶然发现”!近年来,已有多起类似案件,要不是“偶然发现”“网友追问”,不敢想象性侵还会持续多久。性侵案件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所遭受的身体和心理的创伤需要漫长的时间去恢复。这些案件一再警示我们,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从严打击,更需要社会各界携手构建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尽最大可能保护我们的孩子。
复盘这些案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因为偶然发现线索,案件才得以浮出水面。这也正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与普通性侵案件最大的不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遇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被侵害,有的遭受侵害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案件甚至是因为网上传言引起相关部门警觉,顺藤摸瓜最终破案。此外,有些案件即使案发,由于时过境迁,给侦查取证、打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有的甚至因为证据灭失,让犯罪分子得以逃避应有惩罚。
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这是司法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最大的瓶颈。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12912人,同比增长39.33%;起诉猥亵儿童犯罪5124人,同比增长56.12%;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1302人,同比增长45.31%。如此严峻的形势向全社会、所有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不受侵害?怎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察觉犯罪的发生,尽早干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