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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资料) |
中评社北京10月6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报道,“我当初立志成为一名伸张正义的好警察,没想到最后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领导的信任,愧对家人的期望……”站在法庭上,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彭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9年9月的一天,南康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彭某某违规为周某办理取保候审,并收受周某“好处费”。
根据安排,该问题线索转交由我们第五纪检监察室核查。
在线索研判会上,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谭新健指出举报信反映的部分问题详实,可查性较强,并决定先从反映彭某某违规为周某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入手。
核查组第一时间调取了周某案的卷宗,同时走访了部分办案人员。经了解,2015年12月14日,南康区公安局禁毒大队以周某涉毒对其立案侦查,当日将周某刑事拘留,并于2016年1月21日对周某执行逮捕,然而却在2016年2月22日将周某取保候审。
“为什么逮捕不到一个月却又对周某取保候审?”在案情分析会上,我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这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核查组组长谭新健直击要害。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核查组决定兵分两路,分别走访举报人及周某。
经核查,周某与举报人的供述完全一致,证实周某为获得取保候审曾通过其家属送给彭某某10万元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