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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7日,工人在江苏南通海安市曲塘镇一家纺织企业的车间工作。新华社发 |
中评社香港6月13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据美国外交学者网站6月11日报道,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日通过了关于反外国制裁的新法。随着制裁成为中美竞争中越来越常见的工具,该法是北京更有力对抗外国制裁的计划的组成部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一开始重申中国奉行不干涉别国内政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政策。因此,这部法律被认为是回应性和防御性的——“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该法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参与制定、决定、实施对华制裁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幷对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直系亲属和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采取反制措施。中国的制裁措施可能包括禁止入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根据该法,中国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美国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所谓制裁措施。
实际上,这部法律把中国已经采取的措施整理成法律。北京已经越来越多地实施制裁,以反制其他国家采取的类似措施。
中国媒体在解读这部新法时说:“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
新华社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的话说:“为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个人和实体实施相应反制措施,也就是中国古代先贤所说的‘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