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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中评社 段晓鲁摄) |
中评社香港7月14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特别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月1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并就大批区议员辞职一事作出回应。她表示,法律是不可以形同虚设,为现任区议员宣誓的工作必须进行。新条例就着如何宣誓以符合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写得清楚,既有正面清单,亦有负面清单。相信每一个区议员都会用负面清单来量度自己过往,特别是自从2020年1月以后担任区议员时所做的行为,会不会有“踩界”,从而开始要思考究竟自己是否继续担任区议员。
林郑表示,在5月12日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之前,区议员并不属于须要宣誓的人员,所以现届区议员在2020年1月1日上任时未有进行这个宣誓程序;但这并不等于区议员不须要符合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因为在他们参选时都有这个申明。自从条例通过后,已多次作出说明,因为这是一个新安排.面对400多位现任议员,要研究究竟在落实执行宣誓的工作时,会出现什么情况而要采取什么后续工作,特别是在法律上的稳固性,所以用了一段时间,到今日已接近两个月。政府会争取尽快落实,政事务局亦正很努力地厘清我刚才所说的一些细节,然后准备为这些区议员宣誓。
林郑提到,个别现任区议员自己看到有一条法例通过了,对于他们有一个法律的必然要求,如果违反了这个法律要求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个别作出自己的决定,这个并不是政府能够控制的。这条条例就着如何宣誓以符合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写得清楚,既有正面清单,亦有负面清单。相信每一个区议员都会用负面清单来量度自己过往,特别是自从2020年1月以后担任区议员时所做的行为,会不会有“踩界”,从而开始要思考究竟自己是否继续担任区议员。
林郑表示,现时都有相当多现任区议员提出请辞,我们会继续处理这个问题。唯一我想说的,就是这一条法律是不可以形同虚设,为现任区议员宣誓的工作必须进行。第二,为了说明这条条例是有实质的作用,不是只在文字上列明要求,我们在落实执行宣誓时亦不会受到这方面的结果所影响。关于坊间有些人说,如果取消太多人的资格,令某一个区议会少了很多区议员而不能运作,这是不行的。林郑强调,这个并不是政府的考虑因素。政府的考虑一定是切实、准确、全面地落实法律的要求,如出来的结果会令到区议会的运作有所影响的话,则会再处理区议会运作的问题。事实上,过去一年半的区议会运作都已经受到很大的冲击,已经不是我们往时知道的地方行政和反映地区问题、处理市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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