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是紧绌的,尤其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采样,另一方面是在实验室的化验。虽然本地的检测承办商真的很努力,由第五波疫情之前每日不足10万次的检测量,现已达到20至30万的检测量,但真的不够,所以现时发出报告的时间长。力量不足够便要向中央要求辅助,让我们可以提升力量至起码一日100万次,而且要24小时发出报告,因为太迟发出报告便失去效能,所以在此需要中央支持的起码有两方面:第一是采样员,第二是实验室的化验能力。
如果香港仍是采样员不足,便要聘请内地的采样员,事实上已有100多个采样员到港,正协助香港市民采样,因为现时我们许多承办商都会聘请内地人员来帮忙,所以采样员可能需要从内地来帮忙。采样之后,如果香港没有足够实验室化验,便要送到内地化验。这并不涉及私隐问题,因为没有个人资料在内。样本应只是一个barcode(条码),所有个人资料都在香港,所有化验结果只会说明这个樽、这个号码,回港后才知道属谁,所以没有涉及私隐问题。但有否涉及法例问题,我们须研究。
但在这个“打仗”的环境,一个如此紧急的情况,正正不能因为有现行法例的掣肘,而不去做应该做的事,这不是“打仗”的心态。我相信大家看过这么多战争片,到“打仗”的时候,没有理由再讲程序,再要一层一层审批一些事、购买物资需要再招标,所以如果在法例上有任何冲突或掣肘,我们都会从法律来解决问题。
全民检测的执法工作为何要用身份证?第一,方便执法,因为我们可以追踪到身份证,如果我们核对了有某一个身份证的人士没有进行检测,便可以追踪到,不是即场追踪,但我们一定有资料可以追踪到该名人士。如有需要,便可提出检控,然后罚款。当然,你说在“全民强制检测”,等如我们今日做小区或大厦围封检测,禁止外出会比较有效,但这样会付出一个很大的代价,所以往往在公众卫生的领域都不是绝对。你记得我两年来都经常说——往往都要平衡,要平衡市民能否接受这些安排,要平衡其对于香港整体社会经济的冲击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