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必须指出一点,非常任法官参与香港的司法工作,来香港参与审判案件,他们支持和肯定的是香港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当然亦包括香港的独立审判权,他们不是支持或认同香港的行政机关。我在任五年,先后委任了四位首次担任非常任法官的海外法官,我对于他们获委任是高度重视,亦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正正支持香港的司法独立;我从来没有说过他们接受我委任是支持行政机关或支持我本人,他们的参与正正是支持香港的司法独立。我亦很荣幸曾经多次在香港为几位访港参加审判的海外法官进行监誓,而每一次我跟他们见面,我都重申这一点,第一,司法独立受到《基本法》的保障,而我作为行政长官,亦会坚持维护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昨天一位辞任的法官,贺知义法官,其实是在二○二一年一月才获委任,换句话说,已经是《香港国安法》颁布了半年的时间,至去年十一月,他才第一次访港,当时由我为他进行监誓,所以希望大家看清楚有关海外法官服务香港的司法机关,是支持香港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独立。如果你回看法官的誓言,他们从来拥护的都是《基本法》,效忠的是香港特区,服务的是香港市民,从来没有说过、亦没有要求过他们要支持行政机关,或支持、肯定行政机关的政策措施,所以对于这次辞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我觉得很奇怪。这个说法是指如果他们不辞任,就会被视为认同或肯定特区管治——它是英文的,读给大家听——appearing to endorse an administration。如果你听到我刚才的铺排交代,这件事毫不相干,他们每一位接受委任是支持、肯定司法机关司法独立的制度,从来不是说他接受委任是支持特区政府或特区管治,所以同样地,亦不会因为特区政府、特区的管治,令他感觉出了问题,令他不可以服务这个司法机关。
刚刚有同事给我看,就是现任的另一位加拿大法官,她现在仍然是我们的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是一位女士,都是我在任内委任的——Justice McLachlin。Justice McLachlin就被人问到她的参与,其实是否肯定了行政机关——the issue of lending legitimacy to the administration,McLachlin法官很简单、很铿锵有力地说,她说“I deny that categorically”,她在司法机关和终审法院的服务,跟行政机关完全没有关系——no connection with the regime at all,所以为什么会有一个理由突然辞职是因为和行政机关的管治有关呢?我想到的可能是这个原因。过去十多小时,当发放辞职的消息后,我今早看完本地法律界、其他社会人士的回应,都离不开有这几句说话,就是有政治动机、受到政治压力、是一种政治操控的事件。我都有理由作出一个合理怀疑,背后是真的有这些政治考虑,因为法官昨天三月三十日辞职,同日、可能是同一个小时发生的事,就是英国国会下议院在辩论这个议题,即香港法治和英国法官是否应该参与香港的司法审讯,然后就在差不多的时间,英国政府亦表态说他们不会支持继续有一些在任法官(serving judges)出任终审法院的非常任法官,紧接英国外交部亦发声明,说现时已经到达临界点,英国法官不应该继续服务香港的司法机关,大概到中午时,英国首相亦发声,在他们国会的答问时间亦说,现时已经令他们这些英国法官不可能再服务(make it impossible for them to continue to serve);而我亦刚刚收到通知,英国外交部将会在今天稍后提交给国会,他们所谓有关香港的六个月报告。这一连串的事件很难令人不怀疑,整件事是一个政治铺排的事件,亦很明显有行政机关或政客想凌驾司法机关或干涉一些法官的行为或决定。这个现象,我相信路人皆见。
英国政府官员、政客采取这些手段去破坏一个大家都很尊崇的独立司法系统,我感到非常可惜,但在香港来说,我可以向大家说,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是香港特区、亦是行政长官的宪制责任,因为在《基本法》列明,我亦深信我们每一位在司法机关各级法院正在服务的法官,他们不会受到这些政治操弄或抹黑影响,他们会一如以往坚持他们宣誓时的司法誓言,换句话说,每一位都会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私的精神,维护法治,主持正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