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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评社 段晓鲁摄) |
记者:是否需要问责?
行政长官:我们会视乎调查报告的结果才作任何决定。
记者:特首,早晨。首先想问关于电脑故障的问题,三个月是以往按惯例选管会提交报告检讨选举的日期,今次会否特事特办?为什么一定要三个月?以及刚才提到中期报告,是否期望他们可能在一个月内就可以作出一些回应,解答市民的疑惑?第二,从结果上看,我们看到大党的胜算比较高,小党真的是比较小,以至独立人士可能都需要得到同乡社团的支持才有机会当选。这是否反映这个制度将来可能会排挤了一些独立或真的很地区、没有政党支持的人士?多谢。
行政长官:我跟选管会主席在这方面沟通过。按《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选管会需要在每次选举后三个月内提交报告,但对于今次电脑事故,因电脑系统障碍而出现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所以我提出要提交中期报告。如果是中期报告,当然是在六个星期左右提交,这方面选管会主席会尽快让调查工作小组的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并安排了其中一位资深大律师成员作为领导,确保整个调查能尽快完成,以及由有经验调查这类事情的人员来做,确保调查这件事的起因时不会遗漏任何一个可能性,以及有什么改善措施。如果对于所做的工作有初步看法,但还需要时间,当然可以在中期报告内提出。我亦很感谢选管会主席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亦会确保调查全速进行。
第二,在我们设计这个完善地区治理的新方案时,我有几个重点:第一,设计出来的规则是要公平、公正,所以每一位都按照同一规则行事;第二,一定要符合爱国爱港的要求,即是效忠香港特区、拥护《基本法》;第三,我们希望选出来的区议员是会做实事,无论他是有专业背景、与地区联系的背景,又或有多年服务社会经验的背景等,最重要的就是这样。
在设计了一个完善的选举制度下,就是从中选优。从中选优是指不论来自什么组织、什么团体,这并不是我们的重点,我们的重点是要选出我们认为是优越、称职、有热诚,亦可以从多方面互补,令“一加一大于二”。所以,每一个选举制度下必然会产生一些结果是会符合某一种看法,亦会符合一些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的看法。但我的重点是,是否可以产生我们认为能干、有热诚、做到事的一些区议员。多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