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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秀昨日到庭听取上诉裁决。(来源:大公报) |
中评社香港7月15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已离职及移居英国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2020年审理两宗湾仔暴动案时,共裁定1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包括女社工陈虹秀。律政司其后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诉,惟13人中有9人已经离港。
陈虹秀等4名被告需重审
高等法院上诉庭昨日裁定,律政司就陈虹秀及3名仍在港被告的案件上诉得直,案件将发还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审理。至于就另9名已离港被告的上诉则被驳回。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指出,原审法官在法律上犯错,“有悖常理”,未有充分考虑答辩人的行为,裁定陈虹秀表证不成立是“言之尚早”。至于已离港另9人获撤销上诉,潘官明言,由于上诉文件无按法律要求妥善送达给答辩人,聆讯无法展开,但强调若非未有妥善送达文件,会判上诉得直。
首案的8名被告为余德颖、赖姵岐、钟嘉能、龚梓舜、陈虹秀、简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陈虹秀经审讯后被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获当庭释放,其余7名被告被判罪名不成立。余德颖、简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较早前已离港。
至于次案的5名被告分别为张浩辉、胡凯富、陈子斌、苏美莉及李盈莉,同被控于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谋其他人参与暴动,5人全部罪脱后离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