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卢哲摄) |
廉希圣说,整个起草过程中,主要靠协商,而非靠表决;起草基本法的两地委员分别于香港及内地生活,生长背景、文化习惯、法律制度完全不一样,要两地委员就基本法起草达成共识,是相当难的。“香港委员讲广东话,我们都听不懂,要靠翻译”,廉希圣笑言,“不过时间久了,交流多了,很多香港委员后来开会不讲广东话,学会了很多普通话。”最终靠两地委员努力,共同成功完成起草工作,他重复说道:“不容易,真的不容易”。
回忆整个基本法起草过程,廉希圣认为,起草过程的“难”,至少包括11个方面:无先例可循;两地在制度上、观念上以及文化上有着重大差异;要体现香港各阶层的利益;要解决港人的担心和信心;来自英方的干扰,等等。
而整个基本法起草过程,廉希圣认为“最难的、争执最大的就是政治体制问题”。廉希圣在书中讲述,当年部分人主张立法主导,部分人则主张行政主导。在众说纷纭之下,政制专题小组提出起草原则上采用“三权分立”的模式。但邓小平在会见草委会委员,批评了“三权分立”的提法,指出“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比如搞三权分立”。一锤定音之后,政制专题小组负责人随后向港媒解释,“小组较早时确定的政治体制,不是真正的‘三权分立’,只是指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廉希圣认为,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广泛权力,特区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下的三权相互配合,但配合也不是迎合。
廉希圣说,基本法起草历时4年8个月,时间成本很高;每一个条文都千锤百炼;起草不设财政预算限制,“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廉希圣说,这也是本书书名的来历——基本法是“一字千金”的,“既指它的起草开支,也指它的内容价值”。 廉希圣说,起草过程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把香港基本法起草好,因为澳门也要起草基本法,未来台湾也要实行“一国两制”,“所以大家兢兢业业想把香港基本法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