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6日电/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在《明报》撰文表示:反国安法者会否失去参选资格(DQ),被认为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要处理的“第一个大问题”。也正是这个原因,本人6月17日在《明报》发表的〈反港区国安法 将失参选立会资格〉一文,受到关注,香港以至海外媒体有很多转发。香港国安法已颁布实施,立法会选举报名也即将开始,如何处理DQ问题的迫切性进一步提升。有朋友建议笔者就此多发表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分析。在笔者看来,有两点应该是肯定的:一是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央和特区政府全面落实香港国安法的意志和决心,公开打出反国安法旗号的人将被DQ;二是今次DQ的人数会比过去为多,那些游说外国制裁香港、公开站在台前反国安法的人,是DQ的高危人士。至于面对DQ,泛民应该何去何从?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在国新办记者会上给予了回答:反对派阵营应该好好地做一番反思,并且做适当的调整。
泛民既担心被DQ 又担心失去选票
面对DQ问题,泛民内部有两个难以调和的担心:一是担心公开表态反对香港国安法会被DQ;二是担心不公开表态反对香港国安法,会失去一些支持者,尤其是那些激进选民的票源。
泛民的第一个担心说明他们清楚知道,选举主任有权DQ反国安法者。事实上,香港国安法第6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也订明:宣誓效忠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也就是说,参选人效忠宣誓既是对香港也是对国家作出的法律承诺。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核心利益,香港国安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决定制定的法律,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和权威。参选立法会的人如果公开反对香港国安法,反对维护国家安全,直接违反了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定,选举主任当然可以依法取消其参选资格。
泛民的第二个担心也是基于现实作出的判断。据了解,反对派内部极为重视香港民意研究所5月底的一个民意调查。该调查显示,“民主派支持者”中,有96%反对香港国安法,仅1%支持。反对派内部因此非常担心,如果为了“入闸”而回避反对香港国安法,很可能得不到足够票数当选。
泛民应对DQ 有激进与务实两种主张
如何应对DQ危机,泛民内部有两种不同主张:极端派要求反对派参选人公开表态反国安法,并声言要推出数以百计的参选者,摆出“法不责众”的阵势,以激起民意反弹,引发国际制裁,迫使特区政府“收手”;希望能够“入闸”参选的泛民人士则希望对国安法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并争取支持者“以大局为重含泪投票”。这两种主张有效吗?
企图以“硬撼”方式迫使特区政府“收手”如同寄望国际制裁一样,都不可能奏效。中央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都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之后,公开打出反对旗号的人还可以大摇大摆“入闸”参选,进入作为香港特区重要政权机构的立法会,香港国安法的权威何在?选举主任一定会在提名过程中依法严格把关,只要是违反选举确认书宣誓效忠的要求,无论什么人,不论是何背景,属于哪个政党,也不管有多少人,都一概DQ。至于所谓外国制裁,该出能出的都已经出来了。特区政府根本不会理会这类威胁而退让。
泛民对所谓民情反弹也不要寄望太高。“黑暴”祸害香港,市民已有切肤之痛,大家都希望社会尽快回复安宁。香港社会对国安法整体反应比较平和,民意对DQ不会有太大的反弹,这应该可以预见。
泛民对“含泪投票”的期待也恐怕难以如愿。泛民“扮温和”回避国安法表态“入闸”参选,又要到反对国安法的激进选民那里“乞票”,希望“两面通吃”,哪里有那么好的事?
泛民最大教训:愈冲底线空间就愈窄
面对DQ危机,泛民何去何从?张晓明提醒泛民做一番反思,做适当的调整。本人认为,泛民至少需在两个方面反思和调整:
一是泛民切不可忘记香港是五星红旗之下的中国特区,“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那种寄望依靠外部势力获取香港管治权,企图将香港变成反华反共桥头堡的事,不能再做了!
二是泛民那种为了吃“黑色暴乱”的“人血馒头”、捞取选票而纵暴“揽炒”,与“港独”绑在一个战车的事,也必须叫停了!
本人曾在明报撰文指出,中央出手为香港进行国安立法也是反对派逼出来的。套用张晓明“国家安全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空间愈大”的说法寄语泛民:愈是紧守“一国”底线,泛民在“两制”之下的空间就愈大;愈是冲击“一国”底线,泛民在“两制”之下的空间就愈窄。这应该是香港国安法给予泛民的最大教训!
(来源:明报,作者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