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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中评社 李娜摄) |
中评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 李娜)11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加强冬季疫情防控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最近境外输入的风险在加大,一些地区在进口冷链食品当中,或者食品外包装检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请问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的输入风险,对于已经进入我们国内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有哪些监管措施?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负责人陈谞在发布上相继做出回应。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强与出口国家主管部门的沟通、磋商,督促本国输华食品企业落实FAO、WHO食品企业指南。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指南通报出口国主管部门。要求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通过远程视频检查系统检查、抽查。目前已与有冷链食品输华贸易的全部109个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和磋商,累计抽查50个国家140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对查出问题的22家企业采取了暂停或者撤销其注册资格等措施。
二是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密切跟踪境外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截至11日24时,对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20个国家99家生产企业采取暂停其产品进口的措施,其中82家企业在出现疫情后自主暂停了对华出口。
三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的抽样检测,截至11日24时,共抽样检测样本873475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13个,其他均为阴性。
四是检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针对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海关总署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暂停其进口申报1-4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截至11日24时,已对8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6艘渔船实施了紧急预防性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负责人陈谞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和排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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