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锦辉议员。
黄锦辉议员:多谢主席。行政长官,在“十四五”规划中,政府极力支持香港成立一个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昨日,我们在前厅交流会亦有一个议题谈及这件事。以我的理解,现时主要由商经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但在知识产权中,其实包括专利权这一方面,而专利权是牵涉到科研成果的转移。行政长官,我想请问一下,往后的工作中,会否考虑将着重于科技的专利权转移工作交由创新科技及工业局负责呢?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黄议员很关心我们在知识产权和科技发展方面如何配合。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其实经常要面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只是香港特区政府,全世界政府亦如是——一定有一些项目是涉及不同专业领域,或与政府政策有重迭或完全空隙的地方,所以在制定政策时,第一,除了要明白这个现实外,还要看看采用什么制度可以令效果和效益最大。为什么我强调一定会出现这个现实呢?刚才黄议员提到科技,但设计方面肯定涉及知识产权,而推动方面涉及文化创意,所以将来的知识产权工作,我相信要照顾各方面,很难真真正正有一个部门既可以照顾到设计产业,甚至一些涉及专业知识方面的知识产权,例如设计图像等。我在制定政策时,我觉得最主要是(找出)哪个(领域)是最重要的关键点,即是说我们一定要把它扣紧;而在一个关键部门外,把哪些(部门)扣进去是重要的;扣进去的时候,有些(领域)是扣不到的——就是我刚才所说,因为政策有空隙位——当扣不到时,该部门可能说与它无关,因为没有法例。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领导此时就会发挥作用,要下指令,要求哪个部门负责哪个领域,这是领导的作用。我在不同场合说过,为什么我要设立副司长,其实有加强领导的作用,当然要当领导的,不只是副司长——司长、副司长、局长、部门首长,甚至在自己架构内的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发挥这个作用,才可以推动整体18万名公务员,不可能祗有15个局长作领导,亦不可能只是约70个部门的部门首长作领导,他们必然需要,但中层(人员)亦需要(发挥领导作用)。
回答你刚才的问题,很直接说,就是在运作过程中,我们每次都要精益求精,看看如何令制度最有效。假设在一些设计创新科技的知识产权,当然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最熟悉,它会是被扣进负责这个知识产权体系里的其中一个主要推动者。但知识产权是一个专业系统,包括什么?除了有法律、有系统,我们要看看世界不同地方在这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再者,有些检测员有受过专业训练,亦符合国际方面的训练要求。所以,每个领域会有不同,由该专业部门让其他部门扣进去,我会觉得这个模式,起码在我现时的设定中是最有效的。当然,运作过程要如何调校,这要视乎实际情况如何。多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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